不给出严格定义,但是一个给定元素是否属于该集合是确定的。
两个集合可以进行直积。集合 A 与 B 的直积定义为 A×B={(a,b)∣a∈A,b∈B},其中 (a,b) 是有序数对。
嵌入映射#
如果 A0⊆A,定义
i:A0→A, i(x)=x, ∀x∈A0
为 A0 到 A 的嵌入映射。
嵌入映射看起来有些“废话”,但是作为一种记号有时能很方便地展现集合和映射的关系。
开拓与限制#
如果 A0⊆A,且
f:A→B, g:A0→B, g(x)=f(x), ∀x∈A0
那么称 f 为 g 的开拓,g 为 f (在 A0 上)的限制,记作 g=f∣A0.
交换图#
通过图表示集合之间的映射关系。节点代表集合,有向边代表映射。
比如存在如下集合与映射的关系:
f1:A1→A2f2:A2→A3f3:A3→Cg1:A1→Bg2:B→C
且
f3f2f1=g2g1
那么可以使用交换图表示为:
flowchart LR
A1(("A₁")) -- "𝑓₁" --> A2(("A₂")) -- "𝑓₂" --> A3(("A₃")) -- "𝑓₃" --> C((C))
A1 -- "g₁" --> B((B)) -- "g₂" --> C
交换图在表示复杂的集合映射关系时,比列出所有关系式来得更简便。
“交换”的含义就是复合映射的等价性。
使用交换图与嵌入映射 i 可以将开拓与限制表示为:
flowchart LR
A0(("A₀")) -- "g" --> B((B))
A0 -- "𝑖" --> A((A)) -- "𝑓" --> B
设 A,B,D 为三个非空集合,称映射 f:A×B→D 为 A 与 B 到 D 的一个代数运算。
如果上述 A,B,D 都相等,则称 f 为 A 上的一个二元运算。
运算可以具有的性质有交换律,结合律,分配律(左分配率和右分配率)。
当满足结合律时,可以定义 an;当同时满足结合律和交换律时,有 (ab)n=anbn.
注意交换律推不出结合律。譬如一个交换但不结合的运算 ⋅,那么只保证成立 a⋅b⋅c=b⋅a⋅c=c⋅(a⋅b)=c⋅(b⋅a),而不保证 a⋅c⋅b 与它们相等。也即一定永远是先进行 a, b 之间的运算,再与 c 进行运算。
本课程主要研究满足结合律的代数。非结合代数是一门更新的学科。
设 A 为非空集合,定义“关系”为一种针对 A 中两个元素的性质,使得任意两个元素,或者具有该性质,或者不具有,二者必居其一。
设 a, b∈A,若 a, b 具有关系 R,记作 aRb.
记集合 R={ (a,b)∣aRb }⊆A×A,那么集合 R 和关系 R 互相唯一确定,今后可以混用。
关系可以具有的性质有自反性(反身性),对称性,传递性。
- 自反性:∀a∈A, aRa
- 对称性:aRb⇒bRa
- 传递性:aRb, bRc ⇒aRc
请注意,对称性和传递性不能推出自反性,因为不能假设 ∀a∈A, ∃b∈A, aRb.
同时满足这三条性质的关系称为等价关系。
设 A 为非空集合,如果存在集合的集合 A={ Ai },使得 ∀Ai∈A, Ai⊆A, Ai=∅ 且 ⋃iAi=A 且 ∀i=j, Ai∩Aj=∅,则称 A 为 A 的一个划分。划分也称分类。
定理:A 的一个划分 A 与 A 上的一个等价关系 R 互相唯一确定。
由 A 唯一确定 R 的证明是简单的,只需要给出一种确定性的 R 的构造方式,并验证其符合等价关系的性质。
由 R 唯一确定 A 的证明需要引入更多概念以阐明。
等价类、商集合、自然映射#
等价类#
设 A 是非空集合,R 为其上一等价关系,那么对于 a∈A,定义 a 所在的等价类为集合 a={ b∈A∣aRb },亦可以记作 [a].
商集合#
定义 A 对 R 的商集合为 A/R={ a∣a∈A }.
此处由集合的互异性,自动保证了重复的等价类只记一次。
自然映射#
定义 A 到 A/R 的自然映射为 π:A→A/R, π(a)=a.
此时,利用 R 的三个性质,可以证明 A/R 就是 A 的一个划分,从而完成刚才定理的证明。
同余关系#
设 A 是非空集合,∘ 为其上一二元运算,R 为其上一等价关系,如果满足:
a1Ra2, b1Rb2⇒a1∘b1 R a2∘b2
则称 R 为 ∘ 的同余关系。
同余关系给出了一种将 A 上的二元运算延伸到 A/R 上的一种方法。
定义 A/R 上的一个二元运算 ∘ 为 a∘b=a∘b.
可以把 R 看作一种“除数”,用来“分类” A,分类依据就是“余数”,同一个等价类中的元素“余数”相同。这里的“余数”是针对不同的同余元素在二元运算 ∘ 之后“余数”相同而言的。
同余关系可以拆分为左同余和右同余。